為了加快推進分戶供熱計量改革,市規(guī)劃部門對新建建筑安裝分戶計量裝置實行強制措施。 2007年 10月 1日至 2011年 11月 20日期間竣工驗收的新建筑,除利用天然氣壁掛爐、地源熱泵和電取暖的建筑物外,采用集中供暖而沒有采用分戶計量的,必須全部改造安裝熱計量表。
從 2011年 11月 20日以后已經(jīng)安裝了熱計量表的建筑物,要經(jīng)過熱計量裝置專項檢查,驗收合格后才可供暖,執(zhí)行熱量計價收費政策,否則今冬不予供暖。對不安裝熱量表的新建筑,供熱部門不予供熱。對不履行改造、安裝職責的開發(fā)、建設單位,主管行政部門對其采取調(diào)控措施督促改造。對新建建筑不按要求安裝供熱裝置的,堅決不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(xù)。
據(jù)寶雞市規(guī)劃局墻改辦負責人介紹,目前市里大多數(shù)居民住宅和其他建筑采用集中供熱,分戶計量的住宅較少。市區(qū) 2007年以后實行集中供熱的 322.6萬平方米的新建建筑中,都沒有實施分戶計量。此次出臺規(guī)定就是希望督促熱計量改革的發(fā)展進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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